新聞眼/防火宣導沒在聽 不改善就罰錢

2015-11-14 02:58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/桃園報導
防火巷堆放雜物可能會引起火災,消防隊員常常挨家挨戶宣導,也常常吃閉門羹,有人無奈笑說「只能慶幸宣導過的都有改善!」

 

基層消防隊員直言,防火巷其實跟大樓公寓的逃生梯一樣,管理權責都是建管處,消防局是基於公共安全才幫忙稽查和宣導,但也因為不是權責單位,常常遇到民眾冷漠相待,甚至被嗆「這是我家」、「干你屁事」、「你要我衣服掛哪裡」,有時靠鄰里長幫腔,民眾才比較聽得下去。

 

有關防火巷堆放雜物問題,民眾普遍認為防火巷是私人空間,「放自己的東西有何不可?」民眾也疑惑「堆放雜物觸法了嗎。」其實,防火巷有管理規定,也有處罰辦法,若被檢舉,最重可能面臨20萬元罰款,得不償失。

 

建管處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,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,住戶不得在防火間隔或防火巷弄堆置雜物、設置門柵或作營業使用,如果發現,起初會先勸導並視情況給期限改善,如不改善就會開罰,罰款從4到20萬元不等。

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6/1313510-%E6%96%B0%E8%81%9E%E7%9C%BC%EF%BC%8F%E9%98%B2%E7%81%AB%E5%AE%A3%E5%B0%8E%E6%B2%92%E5%9C%A8%E8%81%BD-%E4%B8%8D%E6%94%B9%E5%96%84%E5%B0%B1%E7%BD%B0%E9%8C%A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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