吵、髒、亂!遇惡鄰 律師:扮柯南先蒐證

  遇到惡鄰居真的非常頭痛,住戶除了透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進行約束,但有的住戶不想扮黑臉,沒有參與會議,效果就有限,另一個現象,通常住戶透過公部門檢舉鄰居的噪音或髒亂,當環保局派人查看,噪音又剛好沒出現、垃圾也消失,律師建議住戶遇到惡鄰居,可以先錄音、拍照、搜證並記錄時間,配合監視畫面保全證據,只是通常檢舉要具名比較容易被受理,不少住戶也因此打了退堂鼓。

  鄰居對著牆壁和地板不斷地敲啊敲,聲音吵死人,或是樓上鄰居跳繩、打球,選有垃圾推積,臭到連蟑螂都跑過來,想治這些惡鄰居,儘管透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由管委會召集住戶溝通,但住戶必須出席一半一上過半數同意才算通過,住戶:「這樣你晚上睡覺你睡得著嗎?」不少住戶不想當壞人選擇沉默,增加協商困難,於是有人選擇向公部門檢舉,根據統計除了噪音,被檢舉最多的就是亂丟垃圾。

  但是光檢舉不一定有用,律師提醒在告發之前最好保全證據,拿起你的相機錄影、錄音或者拍照,來記錄當時的情況,會這麼做原因由於經常民眾檢舉後公部門派員查看,一到現場不是垃圾消失就是原本噪音變得靜悄悄,只是向公部門檢舉必須具名,經常有人打了退堂鼓,儘管如此保障權益,律師說檢舉最好記錄事發時間,律師聶瑞瑩:「譬如說九點半以後社區裡面不可以玩球,小孩子不能夠有拍打的動作。」的確遇到這樣的情況就能從記錄的時間調出當時監視畫面,誰大吵大吵、誰亂丟垃圾,你看看從這個監視器無一盾形。

  律師聶瑞瑩:「有那種環保上的公害的問題,譬如臭味啦噪音。」聽到關鍵字了嗎,臭味,律師不諱言,若遇到鄰居製造的惡臭味,這種氣味的東西除非這味道重到環保局人員到場氣味還存在著,否則檢舉困難,面對惡鄰居擾民,管委會的約束力似乎還不夠,民眾靠自己當偵探搜證,借力使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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