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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電視台 – 2012年9月28 下午8:04【徐慧玲 范群宏 台北.桃園】

兒童墜樓意外層出不窮,內政部營建署去年修改公寓大廈規約範本,增訂家有12歲以下的住戶,可在窗戶或陽台設防墜設施,但舊社區如果要用新規約範本,得經過社區所有權人一定比例同意,若社區不同意,家長就天天提心吊膽,因此立委提案修法,讓家長為兒童安全所設置的設施不受管委會限制,希望避免憾事一再發生。
3歲的小弟弟,話還講得不清不楚,模仿媽媽的能力卻超強,學媽媽開關窗戶,嚇得媽媽請社區管委會,幫忙安裝用鋼絲圍做的隱形鐵窗。
 
社區管委會總幹事 吳永和:「隱形鐵窗的格式,不要影響到整個社區大樓的外觀美麗,影響到整個建築的價值,所以我們就統一選定找一些有認證好的廠商,然後大家認同這個形式,然後我們就統一登記做安裝。」
 
為顧及兒童安全,內政部營建署修改公寓大廈規約範本,增加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,可設置防墜設施內容,但卻不強制社區使用新的規約範本,造成有些住戶無法以新規約範本爭取權益。
 
家長 陳小姐:「你內政部營建署的規範,人家又不認同,不認同我們到底我們小老百姓做了,按照規範做了,管委會又說不行,那到底我們應該聽誰的,小孩子掉下去又該怎麼樣,責任歸屬該是誰的。」
 
靖娟基金會資源開發組組長 許雅荏:「後來我們發現,如果沒有在法律裡面放進去的話,會變成因為現在新的社區民眾可能是用新的規約範本,舊的社區要改這個規約範本的話,就必須經過幾分之幾以上的社區所有權人的同意,這個歷程其實是很漫長的,那我想可能我不知道等這個歷程的話,可能小朋友又掉下去好幾個了。」
 
為了依法有據,立委王育敏將提出修法,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,增設家有12歲以下住戶,在不妨礙逃生、不突出外牆面的情形下,可裝設防墜措施,且不受管委會限制。
 
國民黨立委 王育敏:「我想透過這樣子的一個法條,就賦予家長一個權力,我今天住在這個社區,只要我有12歲以下的孩子,我就可以去安裝(防墜措施),目前其實已經完成連署,所以會儘快送進去院會,院會完成一讀後,就會進到委員會去審查,也會拜託內政委員會召委,是不是可以儘快排入優先法案,希望順利的話,在這會期儘速完成三讀通過,那明年起,可能家長就不能這麼焦慮了。」
 
其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,並沒有限制不能設置鐵窗或防墜設施,而是由社區自行規定自治,住戶也必須遵守這樣的規定,所以有的社區同意裝鐵窗,有的則是不同意,兒童安全問題也因此產生了防堵的漏洞,對此立委提出「為顧及兒童安全所為設施,管委會不能限制」,作為解套的修法意見,也讓家有幼兒的家長不用再為了一瞬間的沒注意,導致小孩發生墜樓意外的憾事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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